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5年8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050118024號函辦理。
二、辦理日期及時間:105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3:30-16:30。
三、辦理地點:草屯國小視聽教室。
四、講題:從學校與家庭談美學教育。
五、講師:臺北市立實踐國中邱敏芳教師。
六、參加對象:
(一)請草屯國小全體教師參加。
(二)請草屯鎮及南投市各國中小指派教師一名參加。
(三)其餘各校請鼓勵教師踴躍參加。
七、參加人數:120人。
八、請參加教師至全國教師進修網(課程編號2082204)完成報名,全程參與者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