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7日 星期二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增科技領域,教育部協助各國高中教師具有推動107年課綱教學知能,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班

主旨:函轉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新增科技領域,教育部協助各國高中教師具有推動107年課綱教學知能,特委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開班,請各校惠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3月6日臺教師(三)字第1060018063C號函辦理。
二、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規定,教育部以行政委託方式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06年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師資增能課程學分班實施計畫」,預定於106年4月8日開設「106年科技領域資訊科技科師資增能課程學分班」。前開學分班相關資訊如下:
(一)招生對象─
1、第一優先:中等學校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及依法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且任教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專任教師。
2、取得中等學校資訊科技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教授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科目之在職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並取得學校提供之在職證明及薦送表件者。
(二)課程內容─
1、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電整合與控制(必修2學分)。
2、工程設計專題製作與教學:機構與結構(必修2學分)。
3、電腦輔助設計與製造(選修2學分)。
4、科技與工程概論及教學策略(6小時),則融入於必修及選修等三門課程中。
(三)上課時間:寒假期間於週一至週五,學期間則於週六、週日上課。
三、依104年師資培育統計年報,中等學校資訊科技領證師資人員所持教師證書類別包含:「中等學校-電腦(電子計算機)」(88課綱)與「高中-資訊科技概論科」(99課綱)教師證書等,請各校配合鼓勵轄屬學校教師,現行持有中等學校資訊科技相關合格教師證書之現職及儲備教師,報名參加增能學分班,並於修習完成後,可發給中等學校科技領域資訊科技專長教師證書,俾於107課綱實施就任教職能名實相符。
四、相關開課資訊請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廣學院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sce.ntnu.edu.tw/home/)或洽該校葉美呂小姐,電話02:77345812。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6年3月24日(星期五)前完成,報名細節詳如附件報名簡章。
六、請各校提早因應調整師資結構,透過課程發展委員會推估107學年度的教師課程節數,薦送教師前往報名與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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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67882 日期 發佈日期:2020/2/10 上午 09:00 下檔日期: 2020/7/31 下午 05:00 承辦人 【學管科 】林紹瑜 TEL:2222106#1373   FAX:2241648 點閱數 133 受文單位 民和國中...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