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7年6月8日中市教學字第10700461702號函辦理。
二、研習對象:中部地區(中、彰、投、苗、雲)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公民科及國民小學社會學習領域教師(以台中市教師為優先)。
三、研習日期:107年8月2日(星期四)上午8時50分至下午5時,全程參與學員核發研習時數6小時。
四、研習地點: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臺中市南區五權南路99號)。
五、報名方式:自107年6月18日(星期一)起至7月20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www4.inservice.edu.tw/)報名,倘有本案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臺中市南區信義國小學務處謝主任(04-22622005分機721);倘有課程相關問題,請逕洽高等行政法院訴訟輔導科邱股長(22600800分機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