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防部106年4月21日國政文心字第1060003555號函辦理。
二、甄選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國內高中(職)以上學校學生。
三、甄選類別如下:(作品規格如附件1)
(一) 美術類:國畫、書法、西畫、漫畫、攝影等5項。
(二) 文字類:報導文學、短篇小說、短片劇本等3項。
(三) 音樂類:歌詞、歌曲等2項。
(四) 多媒體類:微電影、動畫短片等2項。
四、相關作品甄選規定,請至國防部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瀏覽查詢,或逕洽02-85099077,洪上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