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06年4月13日教研課字第1061100978號函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研究發展、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支持協作、宣傳回饋…等),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2位教師,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扮演國教院與教育部師資、課程、教學及評量協作中心相關系統之中介與連接角色,並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能於教師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請參閱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請有意願之教師於106年4月28日前函送本府彙辦。